2021年度开封市妇幼保健院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开封市妇幼保健院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开封市妇幼保健院概况
一、部门职责
开封市妇幼保健院是一家集医疗、保健、教学、科研、培训和指导于一体的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副处级单位,承担着全市妇女儿童的医疗、保健以及妇产儿童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任务,是河南省母婴安全优质服务单位、新生儿保健特色专科医院、国家级爱婴医院、河南省十佳妇幼保健院。
二、机构设置
医院内设48个科室,分别是院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保卫科、总务科、医务科、党委办公室、监察室、审计科、信息科、物管科、物价科、质控办、护理部、法制科(医患办)、卫生管理科、医保科、社保科、宣传科、招标办、病理科、影像科、生殖遗传科、检验科、药剂科、康复科、消毒供应中心、产一病区、产二病区、产三病区、妇科、手术室、医学装备科、输血科、儿科病区、急诊科、儿保科、产房、围产门诊、科教科、控感科、公共卫生科、健康教育科、图书病案室、出生办、新生儿科、内分泌重点实验室。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开封市妇幼保健院决算包括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见附件1
收入决算表 见附件1
支出决算表 见附件1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见附件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见附件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见附件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见附件1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见附件1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见附件1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7334.97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7123.01万元,增长35.24%。主要原因是我院新院区建设项目启动,工程建设投入使用。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13081.5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91.98万元,占5.29%;事业收入9283.73万元,占70.97%;其他收入3105.88万元,占23.7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22219.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564.12万元,占56.55%;项目支出9655.4万元,占43.4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829.80万元。与上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385.65万元,下降62.54%。主要原因是上年收到建设工程款并且使用完毕。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29.8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73%。与上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147.82万元,下降58.04%。主要原因是上年收到建设工程款并且使用完毕。
(二)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29.8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6.00万元,占6.75%;卫生健康(类)支出772.32万元,占93.07%;农林水(类)支出1.49万元,占0.18%。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18.7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18.72万元,全部为基本工资。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1年预算经费均为基本支出,并完成预算目标。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8.58万元,均为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1年期末,我部门共有车辆7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1台。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
附件1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