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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开封市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受开封市妇幼保健院委托,就开封市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本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具备相应资格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及内容:

1、项目名称:开封市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FDZB-F-2023-229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内容:开封市妇幼保健院采购微生物培养检测仪一台、全自动微生物鉴定药敏分析仪一台,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6、项目金额:第一标段5万元,第二标段44万元,总金额49万元。

7、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相关的规范和质量标准。

8、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历天

9、标段划分:

第一标段:微生物培养检测仪一台

第二标段:全自动微生物鉴定药敏分析仪一台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告;若供应商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资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需提供《医疗器械企业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3、投标人不得存在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对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截图)。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磋商文件发售信息

 1、报名时须携带资料:(1)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2)营业执照及供应商资格要求中需提供的证明资料。

 2、请于2023年721日至2023年727(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开封市龙亭区育新街18号(雅居美域小区临街方大咨询)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

 3、供应商资格要求所有材料按要求出示有效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一套;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

 4、 招标文件300元/份,售后不退,不接受邮购.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731日上午9点30分

 2、递交响应文件及开标地点:开封市顺河区劳动路北段13开封市妇幼保健院门诊楼五楼会议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 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公告在《开封市妇幼保健院官网》网站上发布,其他相关网站转载只供参考,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联系方式:

  人:开封市妇幼保健院

  址:开封市顺河区劳动路北段13

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0371-22530303

代理机构: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曹先生

话:0371-23234066

址:开封市龙亭区育新街18号(雅居美域小区临街方大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