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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妇幼保健院新生儿脑电测量仪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开封市妇幼保健院新生儿脑电测量仪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1、磋商条件

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开封市妇幼保健院委托,就开封市妇幼保健院新生儿脑电测量仪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开封市妇幼保健院新生儿脑电测量仪采购项目

2.2、采购编号:WXZB(汴)20230724 

2.3、项目预算金额:350000元

2.4、磋商内容:购置新生儿脑电测量仪1台(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采购人需求”的全部内容及其伴随服务。)

2.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6供货期限:中标后7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2.7、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验收标准。

2.8、验收标准:合格

2.9、质保期:2年

2.10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11、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能环保产品优先或强制采购,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4、供应商资格要求

4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符合本次招标要求)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应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最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2、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有《医疗器械企业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4.3、所投产品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应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

4.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截图)。

4.5、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5、报名及获取文件时间及地点

5.1、获取时间:20230727日至20230802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时(北京时间)。

5.2、获取地点:开封市三大街大宏城市广场3613室领取。

5.3、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供应商报名时所提供的资料均加盖单位公章。

5.4磋商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注:报名时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将由评审委员会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

6、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6.1、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0807上午930分(北京时间)

6.2、递交地点:开封市妇幼保健院东院区五楼会议室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性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开封市妇幼保健院官网》上发布。

8、本次招标联系方式

人:开封市妇幼保健院           

   址:开封市顺河区劳动路北段13号    

: 李先生  

联系方式:0371-22530303   

 

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1-25558699

   址:开封市大宏广场3座613

    箱:hnwx037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