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妇幼保健院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结果公告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 :
1、采购项目名称:开封市妇幼保健院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2、采购项目编号:KFSFYBJY-2023-081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8月10日
5、评审日期:2023年8月21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年限:
1、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2、服务年限:1年
3、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4、磋商范围:开封市妇幼保健院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二次)(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5、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现行行业标准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三、中标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KFSFYBJY-2023-081 | 开封市妇幼保健院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二次)(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河南隽秀律师事务所 | 河南省开封市禹王台区五一路国控中州新城5号楼商业122铺(A4) | 39000.00 | 元 |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开封市妇幼保健院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 开封市妇幼保健院法律顾问服务 | 合格,符合国家现行行业标准 | 1年 | 合格,符合国家现行行业标准 |
四、评审专家名单:卢宁(组长)、孔莉、王伟亚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开封市妇幼保健院官网》上发布。
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023年8月22日至2023年8月22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截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其授权代表携带法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开封市妇幼保健院
地 址:开封市顺河区劳动路北段13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0371-22530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