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根据《开封市医疗保障局、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整合产科等4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汴医保办[2025]9号)文件要求,我院新增“导乐分娩”及“亲情陪产”两个特需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医疗服务自主确定价格。现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成本核算及充分调研后,已向医保部门备案,并按要求公示后执行。
服务价格
我院将在院内显著位置及官方网站对备案价格进行公示,由患者自愿选择,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五个工作日,自2025年7月1日起执行。
开封市妇幼保健院
202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