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为满足居民对规范、安全医疗美容服务日益增长的需求,我院新增医疗美容科,根据《开封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标准》的要求,医疗美容属于特需医疗服务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成本测算及充分调研后,制定备案价格情况如下:
我院将在院内显著位置及官方网站对备案价格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五个工作日,自2025年9月6日起执行。
开封市妇幼保健院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