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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妇幼保健院除颤监护仪、高流量湿化治疗仪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开封市妇幼保健院除颤监护仪、高流量湿化治疗仪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河南良智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开封市妇幼保健院委托,就开封市妇幼保健院除颤监护仪、高流量湿化治疗仪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本项目资金为上级拨付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具备相应资格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及内容:

1、项目名称:开封市妇幼保健院除颤监护仪、高流量湿化治疗仪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LZXZB-2023077

3、标段划分:2个标段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采购内容:

第一标段:开封市妇幼保健院除颤监护仪采购 

第二标段:开封市妇幼保健院高流量湿化治疗仪采购

6、资金来源:上级拨付专项资金

7、项目金额:

第一标段:78000元

第二标段:100000元

8、质量要求:质量符合国家现行及行业标准

9、质保期:不少于2年

10、交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0日内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告;若供应商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资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供应商应提供所投产品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3.2、根据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对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通“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章,附于磋商响应文件中)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竞谈文件发售信息

  3.1凡有意参与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13日至10月19(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按照“申请人资格要求”中相关证件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资料、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及联系方式;发送至lzxkffgs2023@163.com邮箱内(以上证件提交原件扫描件)同时电话联系招标代理公司:15716717667。

注: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3.2、招标文件300元/份,售后不退,不接受邮购。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415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 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公告同时在《开封市妇幼保健院官网》网站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人:开封市妇幼保健院

  址:开封市顺河区劳动路北段 13 号

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0371-22530303

代理机构:河南良智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江山路西、008 乡道南弘泰小区1号楼1单元3层302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157167176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