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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妇幼保健院诊断型听力计、声场测试系统采购项目(二次) 结果公告


开封市妇幼保健院诊断型听力计、声场测试系统采购项目(二次)

结果公告

河南良智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开封市妇幼保健院的委托,开封市妇幼保健院诊断型听力计、声场测试系统采购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20240524日在开封市妇幼保健院东院区五楼会议室依法进行开标和评标活动。定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定标委员会按照定标原则、方法和程序,于20240530日在开封市妇幼保健院东院区五楼会议室通过核查随机法进行定标。现将本次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招标项目说明

1项目名称:开封市妇幼保健院诊断型听力计、声场测试系统采购项目(二次)

2项目编号:LZXZB-2024023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预算金额:35万;

5招标范围:诊断型听力计、声场测试系统一台(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清单及要求)

6供货地点:开封市妇幼保健院指定地点;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现行标准;

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

第一标段:开封市妇幼保健院诊断型听力计、声场测试系统采购项目(二次)

9供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10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二、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或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3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 投标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相关规定,取得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8 供应商为代理商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相适应的经营资格(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

9 供应商为生产商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相适应的生产资格(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10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查询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之日。【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查询对象为企业;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查询对象为企业】;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存在控股关系的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开标时间:2024年05月24日1000

评标时间:2024年05月24日1000

定标时间:202405301000分;

四、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钱钧组长)、李智博、陈雪、李晓梅、李会娟

定标委员会成员:憨贞慧(组长)、闫红、吴利华

五、核查信息:

1、供应商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或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3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6)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投标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相关规定,取得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8)供应商为代理商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相适应的经营资格(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

9)供应商为生产商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相适应的生产资格(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10)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查询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之日。【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查询对象为企业;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查询对象为企业】;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存在控股关系的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报价:投标报价不得超出招标控制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按废标处理。

3、产品技术参数:根据投标人所投产品技术参数参考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清单及要求”的内容,并在技术偏离表中写明正偏差/负偏差/无偏差,技术参数≥1项不符合即产品技术参数不合格。

4、业绩:投标人提供自2021 年12 月 1 日以来至少1个拟投产品的业绩(提供合同,以合同的签订时间为准)。

5、供货方案:针对本项目供货安装周期和质量要求,供应商提供详细的供货计划、安装调试措施等方案,方案应合理、详尽可行,有充分保障。

6、售后服务承诺:售后服务方案包括质保期内和质保期外售后服务方案,评审委员会根据售后服务方案的内容、形式(含维修人员组成);免费维修时间;解决问题方案(含应急突发事件);出现操作问题的响应时间等内容,售后保障服务方案内容应详实、条理清晰、步骤具体。

7、培训计划:培训计划包括培训方案、培训内容、培训人员等内容。培训计划应全面合理、可行。

8、优惠承诺:提供的实质性优惠承诺,全面合理、实用,利于采购人使用。

经定标委员会成员核查 河南唯听商贸有限公司、河南晋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郑州远昂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河南磊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共4家均通过核查。

六、中标人信息如下

中标候选人名称:河南唯听商贸有限公司

中标价格:23.9000万元

中标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现行标准

供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开封市妇幼保健院官网》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开封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河南省开封市顺河区劳动路北段13

联系人:李先生

话:0371-22530303

代理机构:河南良智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江山路西、008 乡道南弘泰小区1号楼1单元3302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17537861175